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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餐馆燃气检出高浓度二甲醚 超标十几倍

发表时间:2023-09-22 16:37:40 来源:技术支持

  昨日上午,记者再访福州市广发燃气公司,对该公司的液化气存储罐中的气体进行抽样,将气体接入到一个橡胶采集袋中,送到一台编号为“GC-9890”的燃气分析仪进行检测。

  据工作人员介绍,这台燃气分析仪是符合国家标准的,福州5家正规的液化气公司均配备有这样的分析仪,专门用来日常检测槽罐车运来的液化气及最终用户的液化气。通过气相色谱分析,除了能检测二甲醚含量外,同时还可以检测液化气的所有组分。

  检测结果为,样品液化气中的二甲醚含量仅为1.6784%,符合二甲醚含量不高于3%的国家标准。

  随后记者又来到了福州市金顺燃气公司和福州市中油畅光燃气公司,以同样方式抽检,经燃气分析仪分析,两家公司液化气的抽样中,二甲醚的含量均在1%左右,符合国家标准。

  正规液化气公司的液化气二甲醚没有超标,那城区的一些餐馆所使用的液化气情况如何?昨日下午,记者借来几个全新的液化气采集袋,随机走访鼓楼、台江、仓山的几家餐馆,从厨房中正在使用的液化气罐中取样检测。

  在鼓楼区北环中路北江新村,有多家餐馆。记者看到,这几家餐馆都使用“BP”和“金顺”品牌的液化气,其中一家餐馆,3罐BP品牌的液化气放在厨房旁一个房间中,通过镀锌管和厨房炉具连接,符合规范。由于上午已抽检“金顺”气,记者未对这几家餐馆的液化气进行抽样。

  随后,记者来到福州台江学军路上的“我家大排档”。老板说,店里使用的液化气是由一个业务员送的,具体是哪家公司的气,他也不知道,只是觉得这些气好像不耐用。

  记者走进厨房,发现3瓶50公斤的液化气就摆放在炉灶旁。而按有关法律法规,3瓶或以上50公斤的液化气瓶组,必须要有独立的隔间和相关防爆措施,这里明显不符合安全使用液化气的有关规定。

  记者看到,这3瓶液化气瓶体是绿色的,瓶身上没有一点标识,也没有相关供气公司的用气手册等,基本能断定这些气的来源不明。店主紧张起来,打开气瓶阀门帮忙记者取样,还要求记者一定要把结果告诉他。

  记者又来到仓山区城门镇,走进福峡路旁边一家“阿宝小吃店”,店中灶台边,摆放着两瓶15公斤装的液化气,也没有液化气公司的标识。

  记者发现,这两瓶液化气的瓶口镶嵌着年检标志,检验合格日期为2007年至2011年,已超过年检2年了。据业内人士介绍,这种液化气罐属于淘汰的气瓶,从2011年年底就禁用了,正规的液化气公司不可能为这种液化气瓶进行充气,因此肯定是“黑气”。

  小吃店的老板小江说,液化气是通过街头张贴的一个小广告购买的,每瓶气只要115元,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便宜,送气的是一个中年人,好像是附近的村民,但具体是谁,他也不认识。经老板同意,记者随即对店中的液化气取样。

  记者通过小江提供的小广告上的电话,联系佯称要买液化气,接电话的中年男子非常警觉,一直询问在哪里看到的电话。当被问及液化气是哪里进货的,该男子更紧张起来,沉默一会儿后表示不知情,匆匆挂断了电话。

  随后,记者将两份从“我家大排档”和“阿宝小吃店”取得的液化气样品,送往附近一家正规的液化气公司,用其配备的燃气分析仪检测。

  样品气相色谱分析很快有了结果。“我家大排档”的液化气中含二甲醚成分达42.61%,“阿宝小吃店”的液化气中二甲醚含量达38.7%,均比国家标准高出十几倍。

  记者将检测结果反映给质监部门。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表示,此现状有必要注意一下,但需要权威的数据作支撑。按照程序,加气站外的液化气抽检,需要由市城乡建委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查,然后委托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仔细的检测,得出的数据方具有法律效力。

  记者又将检测结果告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。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,会对近期发生的3起爆燃事件中的液化气进行仔细的检测,分辨其中是否掺混二甲醚。此后,他们也会继续对加气站进行抽验。对于福州众多餐饮店的液化气存在的情况,该负责这个的人说,下一步,有关部门将追查餐饮店获取液化气的渠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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